「如果你不付費給一個產品,你就是產品。」(If You’re Not Paying for It, You’re the Product.)
從事數位工作,尤其開始接觸數據分析後,我對「使用者數據」的運用,從最初的崇仰,到現在有所畏懼。在驚訝 Google、Facebook 定向廣告所帶來的高度精準和轉換率之餘,這些大型科技公司背後機制的運作開始令我感到不安——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,我們不需付費給 Google、Facebook 使用產品,而是給出我們的個人資料。
免費的最「貴」,我們付出了什麼?
其實這種雙邊交易平台模式並非什麼新鮮事,早在上個世紀工商電話簿誕生時,就已經開始這種商業形式:電話裝機即可獲得免費的工商電話簿,刊登商家資訊則須支付廣告費。類似的商模在數位平台上也一樣,甚至有更多元的發展。一家公司免費或以低成本提供產品或服務,藉此刺激更多有力使用者採用,想要進一步獲得更多功能則要收費(例如:Spotify),並將廣告賣給最想與另一邊接觸的一方(例如:Google 廣告)。
倘若這些平台交易或資料蒐集的用處僅止於廣告投放,個人認為還不那麼讓人著急。在 Netflix 這部紀錄片(預告)《智能社會:進退兩難 The Social Dilemma》中也提到,平台端站在追求最高利益的立場,不斷開發、調整以增加用戶黏著度的演算法或機制,使得社群的發展衍生現代人心理健康、人際關係等問題,更造成嚴重的「同溫層效應」。在演算法的「個人化資料過濾」(Filter Bubble)下,我們在社群上所看到的訊息,或在網路搜尋到的資訊,多半是和自己相同或相似的觀點及言論。
滑手機停不下來?其實不是你的錯
想想看,當我們點開手機,所見都是和自己相似的論點有什麼問題?社群同溫層讓社會中不同意見「被消失」,也讓人對於與自己對立的立場失去同理心與包容性,甚至有可能讓人忽略了這個世界還有其他真實的聲音,並且同樣需要被人關注。而這些數位平台為了讓使用者對產品「上癮」所遺忘的道德問題,更造成全球性的影響。片中舉了俄羅斯干預 2016 年美國總統大選,以及緬甸羅興亞人在社群仇恨言論氾濫下爆發種族迫害的例子;在科技凌駕法律的狀態下,一個國家可以用極低的成本,達到對另一個國家群體意志的操縱,甚至成為特定組織犯罪的推手,一則造假的訊息引發千人暴動及死傷,更別說近年來台灣新聞媒體經常提到的政治「網軍」,都是利用資訊操控影響輿論風向的鐵例。
Facebook 官方駁斥的是謠言,還是真相?
我不敢斷言這部紀錄片闡述的內容百分之百為真,但只要實際操作過臉書廣告,應該都能了解如何在「合法」使用的前提下,將你想要灌輸的訊息透過廣告投放給你想要接觸的人,而只要有心,這完全可以實踐在政治或邪惡的操作上。即使 Facebook 在針對這部紀錄片的最新聲明稿中再次澄清,從未將用戶資訊賣給任何一方,且訊息的傳遞都是透過加密的方式進行。但近幾年來接連爆出的個人隱私及網路資安問題,讓我對這些官方說明很難保持信心。
在這部紀錄片的最後,前 Google 設計倫理學家 崔斯坦·哈里斯(Tristan Harris)提到,目前這些科技巨擘的產品開發,僅專注於如何讓更多用戶如同成癮般長時間使用、停留,這麼做會對人類思想帶來什麼負面影響,則不是他們的考量範圍。而他所提倡的並不是要使用者遠離科技,而是在提醒人們該「有意識」的使用科技產品,避免被無意識的操控。
事實上,我們很難拋開科技的便利回頭擁抱過去,但我很贊同崔斯坦·哈里斯的說法。在享受科技所帶來的便捷之前,能夠先對科技產品本身所帶來的優勢、後果有所理解,更重要的是,保有獨立思考批判的能力,以及傾聽不同聲音的雅量,而非被科技綁架了寶貴的時間、牽動了情緒,使自己的真實生活也受虛擬科技所主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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